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专业分流学生遴选办法
为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观念,尊重学生选择专业的自主性,根据聊大校发[2008]88号文件中的《聊城大学学生专业分流与调整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专业特点,根据“成绩优先,参考志愿”的原则接收,具体办法如下:
1、学院可接收一定数量的其它理工科专业调进学生,原则上申请调进学生的在校学习总成绩应在原专业同级学生的前50%。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等核心课程的学业成绩不能有不及格现象;
2、对于曾受到处分的学生,一般不予接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附:材料学院接收跨学院专业分流学生统计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接受学生数(名) | 专业(先修课程)限制 | 面试时间、地点 | 咨询电话 |
1 | 材料化学 | 20 | 高等数学、大学英语 | 详见材料学院网站 | 8239861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 | 高等数学、大学英语 | 详见材料学院网站 | 8239861 |
3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8 | 高等数学、大学英语 | 详见材料学院网站 | 8239861 |
4 | 金属材料工程 | 20 | 高等数学、大学英语 | 详见材料学院网站 | 82398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