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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四奖评选相关要求

2019-12-04  由:发布  浏览: 阅读次数:

材料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相关要求

 

 

(一)标准及名额

1. 国家奖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名额为2名学生

2. 省政府奖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奖励名额为1名学生。

3.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名额为39名学生

4.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奖励名额为7名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详见2019版学生手册269—292页。

2.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要求学习、综合一个在前30%,另一个不超过50%,特殊困难学生均放宽至前50%。

补充:(1)国家奖学金学习、综合如果有一个不在前10%,省政府奖学金学习、综合如有一个不在前15%,但在前30%,“表现非常突出”条件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CP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3.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排名至少使用同年级同专业的排名,也可使用全院的统一或者是一个年级或者是一个专业三个年级的排名。严禁使用班级排名。一旦发现使用班级排名,名额自动取消,且不递补。

    4 申请奖学、助学金说明:

(1)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中的一项。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4)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5)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6)结合我校实际,为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面,获得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学校2018-2019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评选活动,但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学校“2018-2019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

(三)相关材料书面稿及电子版报送要求

1. 关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A4纸反正面打印。不得随意更改表格样式或增加页数。表格相关内容要信息完整、相关手写字迹要清晰,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需填写“无”。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院统一填写。“申请理由”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一律使用第一人称,字数控制在200~220字之间。其中,申请人签名为学生自己手写签名,不得打印,日期统一填写为“2019年10月10日”。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应该是同年级同专业之间进行排名,不允许按照班级排名。

表格中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主要获奖项目,校内的类似演讲比赛、运动会等小型获奖项目不要填写,励志类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类项目不要填写,如确无获奖项目可填“无”。

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推荐内容字数严格控制在100~110字之间(杜绝推荐理由雷同现象),推荐内容为:申请人综合表现情况+“经评议,推荐该生为候选人”;《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推荐内容为:申请人综合表现情况+“经评议,推荐该生为候选人”(100~110字之间) (杜绝推荐理由雷同现象,推荐意见最好不要出现该生学习或综合测评在班内列第几名的字样,如有请和专业排名一致,不要使用班级排名

ⅱ、推荐人:一律为班主任或辅导员姓名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ⅲ、推荐人推荐时间栏中,国家奖学金日期统一为“2019年10月11日”;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统一为“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