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
2019-12-04 由:发布 浏览: 阅读次数: 次
聊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
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材料学院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切实发挥好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激励作用,从而表彰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
一、建立健全评选机制,规范评审程序
学院领导对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认真学习讨论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规范评选标准和评选流程。为了更好地突出公开、公平的原则,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材料学院今年对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实行量化统计的方式,通过量化综合评分的形式确定最终人选。
二、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安排
1.组织宣传
学院通过班主任会议、主要学生干部例会、网络等多种途径在本院师生中广泛宣传本次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的意义及工作安排,并要求本院同学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认定办法。
2.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议
根据量化评选要求,收取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申请资料并进行初步审核,申请者需通过班级评议并提供相关证书或其他量化评选证明材料,10月9日,对所有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的量化成绩、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班级评议以及团委评议进行汇总,根据总成绩确定出最终名单并公示。
3.审核复议、公示
学院对所有上报材料进行汇总统计,并对汇总结果进行审核公示。
三、评选程序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实行全院统一评审的方式,即个人将申请材料提交学院,然后学院初步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量化评选。最后根据量化总分确定最终名单,然后公示上报。
1.个人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提交个人事迹材料。由个人写出自己的工作、生活、学习表现、受表彰情况等个人详细信息。
2.班级评议。以班级为单位组成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
3.公示审核。工作小组对以班级为单位的材料进行汇总、系统上传,并在学院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全院师生无异议。
4.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进行全面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然后上报学校。
四、评选结果
经过以上几个步骤的评定、公示、审核,最后在全院评定出2016级3班吴柯、2017级5班唐旭为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2016级4班张智昊为2018-2019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2016级1班杨雅楠等39名同学为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2017级3班邱小雪等7名同学为2018-2019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0月12日,在公示期间,全院师生无异议。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0一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