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老生再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12-04 由:发布 浏览: 阅读次数: 次
1、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再次申请认定,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聊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行下载)。10月9日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团委。
2、如家庭经济状况未发生特大变化,学校原则上一般不接受老生家庭经济困难初次认定申请。若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情况需要申请的,填报《聊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行下载),带证明材料,于10月7号晚上到学院分团委现场审核。老生贫困生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名单无变动也需要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