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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项困难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工作安排

2019-12-04  由:发布  浏览: 阅读次数:

根据工作实际,现将我院专项困难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发放范围):

1. 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突遭变故或本人身患重大疾病,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严重影响在校生活状况的学生。

2. 积极缴纳学费,但无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申请但未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急需资助的特困学生;

3. 需要资助的孤儿特困生。

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待审核批准后方可发放。申请审批表请在资助中心网站下载,相关支撑材料复印在A4纸上,支撑材料不要超过3页。。

4. “爱心车票补助金”, 标准可根据学生家校之间路程,发放100元—500元不等,可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定(建档立卡学生必须发放),发放人数原则上不高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30%

(二)相关要求

1. 科学配置资金额度。专项困难资助额度根据学生家庭困难情况控制在1000—3000元。有特殊情况需增加额度者,要做特殊说明。

2. 精准资助对象。将资助经费科学使用、合理使用,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