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爱心奖助基金”资助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12-07 由:发布 浏览: 阅读次数: 次
关于2020年“爱心奖助基金”资助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教育扶贫工作力度,充分体现教职工对学生的关爱之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经研究,决定开展“爱心奖助基金”资助评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总金额
我校教职工“爱心奖助基金”中,由教职工向山东省教育基金会进行“爱心一日捐”后,教育基金会定向资助回我校的部分捐赠资金,总金额为5万元。
二、资助对象
捐赠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情况的在校本科学生:
(一)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
(二)家庭突发变故或突遭自然灾害导致家庭受到严重损失,严重影响在校学习、生活的学生;
(三)身患重大疾病,严重影响在校学习、生活的学生;
(四)其他急需经济帮助、在校表现优秀的学生。
三、资金分配
2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3人,1000-2000人的学院推荐2人,10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1人。
四、资助人数及标准
全校共资助50人,每人资助金额为500-5000元。
五、资助程序
(一)学生于12月11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根据学校分配推荐名额,于12月14日前确定资助对象,学生填写《聊城大学“爱心一日捐”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A4纸正反面打印)。
(二)学院组织学生申请,并填写《聊城大学“爱心奖助基金”资助申请表》(附件2, A4纸正反面打印);学院党总支根据学校分配推荐名额,研究确定资助拟对象,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学院于12月17日下午5点前将拟定资助学生的《聊城大学“爱心奖助基金”资助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聊城大学“爱心奖助基金”资助学生汇总表》(附件3,书面稿、电子稿各一份)按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四)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限额内,确定5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相应资助金额,公示3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将资助汇总表报校工会。
(六)校工会召开主席办公会,听取学生工作部(处)的工作汇报,研究确定资助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七)学校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名单将资助金发放至学生账户。
六、要求
(一)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资助申请、审核工作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认真了解、核实申请资助学生的基本情况,及时填报相关材料,引导获得资助的同学合理使用资助金。学生工作部(处)等将对各学院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情况将严肃查处,确保资助金全额用于困难学生救助。
(二)各学院要利用资助评选和资金发放契机,加强对学生的感恩、爱校教育,培养学生诚信感恩和责任担当意识。
联系人:李晓鹏 电话:8239610 地址:学工楼107
附:
1.聊城大学教职工“爱心奖助基金”资助学生实施办法
2.聊城大学“爱心奖助基金”资助申请表
3.聊城大学“爱心奖助基金”资助学生汇总表
聊城大学工会
聊城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2月7日
附件1:
聊城大学教职工“爱心奖助基金”资助学生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体现教职工对学生的关爱之心,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提高教职工“爱心奖助基金”相关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第三条 本办法资金来源为我校教职工“爱心奖助基金”中,由教职工向山东省教育基金会进行“爱心一日捐”后,教育基金会定向资助回我校的部分捐赠资金。每年安排金额为5万元。
第四条 资助条件:
(一)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
(二)家庭突发变故或突遭自然灾害导致家庭受到严重损失,严重影响在校学习、生活的学生;
(三)身患重大疾病,严重影响在校学习、生活的学生;
(四)其他急需经济帮助、在校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五条 资助推荐名额分配。2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3人,1000-2000人的学院推荐2人,10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1人。
第六条 资助人数及标准。全校共资助50人,每人资助金额为500-5000元。
第七条 资助程序与时间
(一)每年12月,学生工作部(处)与校工会协商后发出资助工作安排与要求;
(二)学院组织学生申请,并填写《聊城大学“爱心奖助基金”资助申请表》;学院党总支根据学校分配推荐名额,研究确定资助拟对象,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 学院将拟定资助同学的《聊城大学“爱心奖助基金”资助申请表》,以及《聊城大学××学院“爱心奖助基金”资助学生汇总表》,按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四)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限额内,确定50名困难学生及相应资助金额,公示3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将资助汇总表报校工会。
(六)校工会召开主席办公会,听取学生工作部(处)的工作汇报,研究确定资助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七)学校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名单将资助金发放至学生账户。
第八条 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资助申请、审核工作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认真了解、核实申请资助学生的基本情况,及时填报相关材料,引导获得资助的同学合理使用资助金。学生工作部(处)等将对各学院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情况将严肃查处,确保资助金全额用于困难学生救助。
(二)各学院要利用资助评选和资助金发放契机,对学生进行感恩、爱校教育,培养学生诚信感恩和责任担当意识。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工会、学生工作部(处)。
聊城大学工会
聊城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2月7日
附件2:
聊城大学“爱心奖助基金”资助金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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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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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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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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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额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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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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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
与本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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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学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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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个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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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
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签字: (党总支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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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意见 |
部(处)长签字: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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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 意见 |
主席签字: (盖章) |
附件3:
聊城大学“爱心奖助基金”资助学生汇总表
(样表,电子版请报送excell表)
报送日期:20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专业 |
年级 |
申请金额 |
银行卡号 |
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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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处长(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