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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金融知识进校园,安全防范我先行”活动的通知

2021-05-13  由:发布  浏览: 阅读次数:

关于举办“金融知识进校园,安全防范我先行”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2月24日银保监会、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3月24日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指出:“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是杜绝不良校园贷的根本前提。” 因此,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财商教育,是帮助学生警惕电信诈骗和远离不良校园贷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宣传金融安全知识,培养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及应对措施,增强学生防范电信诈骗,校园贷,移动支付等金融诈骗的意识,经研究决定,举办“金融知识进校园,安全防范我先行”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金融知识进校园,安全防范我先行”。

二、活动时间

5月10日——6月9日

三、活动对象

聊城大学全体在校生。

四、活动形式

(一)“金融网络安全”主题讲座

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宣传讲座,宣传金融安全相关知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金融观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具备识别诈骗的相关知识

(二)“大学生金融安全”主题班会

开展主题班会,增强大学生的金融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研究各类诈骗案例,如:助学贷款、电信诈骗二维码诈骗、移动支付、病毒充电宝等案例主题,集中研究,班团做好金融知识科普工作。

(三)理性消费,远离校园贷”征文活动

各学院开展以理性消费,远离校园贷为主题的征文活动通过活动使广大同学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时刻保持清醒,远离各类诈骗行为。作品应不少于1000字,要求为原创,内容积极向上,不可出现相关错误引导。活动结束后各学院上报2篇优秀征文,资助中心评选优秀征文若干,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四)金融安全平面设计类作品征集

为提高大学生金融安全意识,让同学们更加深刻的了解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征集相关作品,作品内容应涉及具体案例,生动形象,突出以下主题:助学贷款、电信诈骗、伪基站、二维码诈骗、移动支付、病毒充电宝等案例。作品要求竖版、原创,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至少上交2幅优秀作品(作品提交jpj和源格式或手绘原图资助中心将评选优秀作品,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集中展示

(五)其它特色活动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特色宣传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安全防范我先行”活动,对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打击针对在校大学生所设立的金融诈骗行为,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形式上灵活多样。各学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通过各种活动形式,促使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了解金融安全知识,将金融安全防范意识与知识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

(三)及时总结。活动总结后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参与人数、活动效果、长效机制、宣传报道等总结上报,同时报送典型图片3-5张,要求像素不低于1600×1200。各学院请于615日上午11点前,上交工作总结(附相关照片),电子版发送至xszz@lcu.edu.cn。书面版(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工处107房间。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