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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202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1-09-10  由:李秀敏发布  浏览: 阅读次数:

 

为确保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和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聊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聊大校发[2021]58号)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选拔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徐 雷、李文智

成员:宋兴民、王长征、蒲锡鹏、王鑫、李 伟、李 光

秘书:李秀敏

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推免工作小组成员与申报本科生有直系关系者,需回避。

二、推免监督小组

学院设立申诉渠道,成立申诉委员会,处理推免过程出现问题,成员如下:

组长:徐 雷

成员:周海清、王 鑫

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李文智

组员:宋兴民、王长征、蒲锡鹏、陶绪泉、李 伟、李 光

四、推免对象

材料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五、推荐免试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德优秀,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按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六学期课程并取得学分(无不及格课程,补考情况),且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参照 《聊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 (聊大校发〔2021〕38 号) 。

6. 身体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7. 英语四级≥426分。

六、推荐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计划,结合现有四个专业情况,优中选优。推免分两类:A类,基础计划;B类,支持学科发展计划。

七、推荐程序

1.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推免工作细则。

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学校要求,确定时间安排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进行答辩,不进行面试和笔试等,并将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

2. 学院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学院公布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推免工作细则,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相关文件,并进行动员和摸底排查。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按照要求提出申请,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聊城大学推荐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英语四、六级证书;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表(盖学院章);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授权书、项目获批等科研成果等)。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授权书、项目获批等科研成果均以聊城大学为第一单位,截至日期为当年推免通知下发日期)。

(3)工作组秘书对申请学生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确定推免生申请名单(按专业学业基点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3.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审查每名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以及核查上交材料,并通过答辩审核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核算综合总成绩。

3.1 答辩审核专家组组成

学院从推免生工作小组及学院教授委员会中推荐7名人员中组成答辩审核专家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进行综合答辩考察。

3.2 对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申请学生,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 = 学习成绩×90%+发展素质评价成绩×10%

3.3 学习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平均学分绩点转化为百分制成绩。

3.4 发展素质评价成绩满分记为100分,分别由学生参军入伍、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社团负责人等。所有成果以聊城大学为第一单位。具体计算记分如下:

发展素质评价及权重

奖励加分

备注

学生参军入伍,1/10

10

服役期至少2年

参加志愿服务,1/10

国家级

10

志愿服务须为省部级以上官方部门组织,计算时原则上只取最高的一项。

省部级

5

国际组织实习,1/10

10

最高得分为10分

竞赛获奖,3/10

A类赛事特等奖及一等奖

30分/项

  1. 学科赛事以《聊城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指南2020》收录的竞赛项目为准;
  2. 获奖者得分按获奖排序以5:4:3:2:1的比例进行划分,排名第六后与第五等同分数。
  3. 学生有多项不同级别竞赛获奖时,计算时原则上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

 

A类赛事二等奖

20分/项

A类赛事三等奖

15分/项

B类赛事特等奖及一等奖

10分/项

B类赛事二等奖

7分/项

B类赛事三等奖

5分/项

C类赛事特等奖及一等奖

3分/项

C类赛事二等奖

2分/项

C类赛事及三等奖,其他校、市、厅、局奖

1分/项

科研成果

2/10

专利

发明专利

5

(1)授权学生得分按作者排序以5:4:3:2:1的比例进行分割,排名第六后与第五同等。

(2) 学生有多项专利时,计算时原则上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

实用新型

3

软件著作权

2

科研立项

国家级

7

(1)学生必须为主持人;

(2)项目获批学生得分按项目排序以5:4:3:2:1的比例进行分割,排名第六后与第五等同分数。

(3) 学生有多项立项时,计算时原则上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

省部级

5

校、市、厅、局

2

科研论文

SCI  1、2区

8

(1)论文须为专业论文,以见刊为准,截至日期为当年推免通知下发日期;

(2)学生为第一作者,第一单位为聊大

(3) 学生有多篇文章时,计算时原则上只取最高的一篇。

SCI  3、4区

6

Ei检索论文

4

中文核心

2

学生干部或社团负责人,5/100

校学生会主席

5

兼任两个及两个以上职务者,以较高得分为记分值。免职、辞职的学生干部不计分。

院学生会主席

3

校、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学生会部长、班长、团支书

2

荣誉称号,5/100

十佳学生,校长奖学金,

国家级

5

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团员、团干部标兵以及十佳学生、奖学金等。学生有多项加分情况时,计算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

省部级

3

校、市、厅、局级

1

外语,1/10

大学六级CET6≥426

10

通过考试者,以较高得分为记分值。

大学四级CET4≥426

5

 

推免学生的发展素质评价成绩按上面表中认定办法进行计算奖励加分。

4. 根据申请推免生学生的综合总成绩,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推免生初选人名单。推免生初选名单以及学生的申请材料、面试组意见等材料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没有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对公示结果若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办公室电话:0635-8239861)。

5. 推免生完成报名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系统报名,自行联系接收单位,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获得接收学校的录取资格,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八、管理与监督

1. 学院推免工作接受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管理,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2. 学院推免工作细则、推免名额、初选信息、学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均应在学院内公布。

3. 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院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报学校相关单位备案。

4. 已被学校确定为推免生者,在毕业当年若不能正常毕业,将取消推免资格。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