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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修订)

2024-01-26  由:发布  浏览: 阅读次数:

为了进一步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不断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学院各专业的培养目标适应社会需求,为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修订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与周期

学院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评价周期原则上为四年一次,视执行过程中根据人才需求、国家政策等不定年份的进行相应调整。

二、评价机构与责任人

评价组织机构是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价工作责任人为各专业负责人,执行机构为各专业成立评价工作小组。

三、主要的评价依据

1. 培养方案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度调查意见

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教师进行专业培养方案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度情况调查,分析制定的培养方案是否支撑培养目标的实现,据此评价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

2. 校友主流职业发展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的调查反馈意见

通过校友对专业设定的培养目标是否适合行业发展的意见,分析培养目标与行业发展需求吻合度,评价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

3. 毕业出口能力与目标期望的吻合度的调查反馈意见

通过问卷形式,对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生信息反馈调查,进行毕业生工作状况、专业教学、专业课程设置等反馈信息评价,评价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

4. 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的调查反馈意见

通过用人单位对本专业毕业生在单位表现的评价意见,分析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与培养目标吻合度,评价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

5. 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表现调查反馈意见

通过用人单位对专业设定的培养目标与毕业生的表现是否适合行业发展的意见,分析培养目标与行业发展需求吻合度,评价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

6. 毕业生自我评价调查反馈意见

通过校友对专业设定的培养目标与毕业生工作表现的自我评估,分析培养目标与行业发展需求吻合度,评价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

7. 行业企业专家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审核意见

修订培养方案时,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对培养目标合理性进行评价,分析专业制定的培养目标的合理性。

四、评价方法及流程

通过问卷和访谈等形式对各专业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和企业专家、校友、校内教师及管理人员等对培养目标合理性进行调查,评价小组形成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初步意见再经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1. 学校启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2. 学院部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3. 各专业评价小组召开培养目标达成评价工作会议;确定工作内容、明确各成员的分工等;

4. 对毕业生、用人单位进行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调查;

5. 评价小组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初步意见;

6. 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业的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进行审核,形成合理性评价意见。

五、评价结果运用

结合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意见,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业的培养目标修订审核通过后,专业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并作为培养方案修订、专业建设持续改进、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等修订的主要依据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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