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于教师具有工程背景的认定办法
2024-01-26 由:发布 浏览: 阅读次数: 次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学院具有工程背景教师队伍建设,鼓励青年教师参与本专业相关的工程、行业实际工作,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依据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要求,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将教师工程背景认定作为教师教学能力认定的一部分。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认定机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认定对象
我院各专业专任教师、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行政管理人员。
三、认定依据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中关于教师专业水平、工程经验及工程实践方面的要求,教师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方可认定为具有工程背景。
(一)具有6个月及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二)主持或参与行业、企业工程实践项目(包括横向课题、技术服务等);
(三)具有国家认证或行业认证的各类工程从业认定证书或行业专家聘书、或进入行业专家库。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5日